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在物業管理商辦樓宇傳播,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,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于2020年2月10日印發《銅陵市住建局關于物業管理商辦樓宇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要求》(建函〔2020〕31號,以下簡稱《若干要求》),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關于各方主體責任。《若干要求》明確了市、區住建局分別履行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職責。商辦樓宇產權單位、入駐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作為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人、管理責任人和具體執行人,擔負相應責任。
二、關于疫情防控方案制定。《若干要求》明確要求各產權單位、入駐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相應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子方案。
三、關于強化防疫物資保障。《若干要求》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和入駐單位儲備必要的防疫物資(包括測溫儀、口罩、消毒藥水等)。
四、關于加強人員信息摸排。《若干要求》明確入駐單位要嚴格落實復工人員疫情審核要求。
五、關于公共區域清潔消毒。《若干要求》明確了商辦樓宇門廳、公共走道、電梯間、衛生間等公共區域的清潔消毒工作要求。
六、關于加強飲食衛生管理。《若干要求》對商辦樓宇內人員就餐、供餐、訂餐提出了明確要求。
七、關于加強人員及車輛進出管理。《若干要求》明確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對進入樓宇人員體溫檢測每天不少于2次并記錄留存,對未戴口罩或體溫異常人員進行勸返。采取重置門禁出入卡、門禁密碼、發放通行憑證、專門設置快遞和外賣擺放點等方式加強人員及車輛出入管控。
八、關于加強防控應急處置。《若干要求》對復工人員及外來人員出現異常情況的提出了分類防控處置措施。